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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廣東省蔬菜產業協會只設單位會員。凡在本省從事有關
蔬菜產業的團體、企、事業單位均可申請入會。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愿;
(三)在蔬菜產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應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授權協會辦公室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優先獲得本會的刊物和其他的有關信息資料及享受本會可能給予的優惠待遇;
(五)對本會工作有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資料;
(七)對本會的工作和如何推動蔬菜產業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第十三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a)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0000元或10000元以上;
(b)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7000元或7000元以上;
(c)常務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0元或5000元以上;
(d)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000元或2000元以上;
(e)一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元或500元以上;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否則被繼續視為會員;會員如因暫時特殊困難無法繳納會費和參與活動時,應及時向協會報告。會費經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酌情予以緩交或部分減免或全免。
第十五條 會員如不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將由本協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