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糧食生產的根基。當前,我國有著18億畝的耕地保護紅線。近年來,國家提出要嚴格農用地用途管制,嚴格管控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在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明確提出要分類明確耕地用途,嚴格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
在耕地種樹近年來應該說是非常普遍,很多農民由于全家常年在外打工,家里的承包地無人打理,干脆種上各類樹木,既省事又能取得一定的收益;有些是農民專門承包土地發展林果業,或是培育樹苗;有些甚至是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美化綠化,動員或組織農民在耕地上植樹造林。
但在當前來講,隨著國家對糧食和耕地保護的日益重視,隨著耕地用途管制的日益嚴格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實施,耕地不能再栽樹了,新規3點要注意,再栽就要被嚴格處罰。
(1)基本農田種樹要開始處罰了。在之前的土地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中,對耕地種樹栽樹、植樹造林的法規制度還不是太健全。《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只是有著不能占用基本農田植樹造林和挖塘養魚的禁止性條款,而沒有相應的處罰性條款。也就是說,雖然說按法規政策不能占用基本農田種樹,但如果種了,如何處罰?誰來處罰?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因此來講,之前很多人占用基本農田種樹也就種了,處罰沒依據也就不能處罰。
在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明確了這方面的處罰條款:違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者挖塘養魚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積處耕地開墾費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破壞種植條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處罰。也就是說以后占用耕地種樹將是處罰有依據了。
(2)一般耕地種樹要“進出平衡”。基本農田不能種樹,一般耕地能種樹嗎?在以前的法律法規中,沒有對基本農田以外耕地不能種樹的禁止性規定,相關政策也比較模糊。但在今后,一般耕地種樹就有限制了。在耕地管理中,近段時間都在強調“進出平衡”的政策,即只要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就要有同行數量的其他農用地轉為耕地。這樣一來,像政府組織的綠化、道路兩側綠色廊道等再占用耕地,首先就要把“進出平衡”落實好,但實際上對各地都不是一件容易事。
(3)農民自家耕地也不能種樹了。農民還能在自家耕地上種樹嗎?以后這方面的管理肯定會越來越嚴格,首先是有著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的用途管制要求,再一個是落實“進出平衡”對各地都是一件難事,哪里有那么多補充耕地的其他農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