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定全省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并負責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門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我省農機化管理的有關法規規章,并組織實施;擬定我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實施;負責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推廣應用和農機技術培訓工作,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負責指導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機行業協會工作,健全農機社會化服務網絡,創新農機服務機制;負責制動農機產品開發、產品質量檢驗、鑒定、農機監理和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全省農機化科技項目的篩選、論證和組織實施,負責農用救災柴油的使用、安排和管理,組織農機抗災救災活動;負責全省農機化發展情況統計、分析及上報工作,負責全省農機化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