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機管理,農業部于1999年6月8日成立了農機監理總站(在農機推廣總站加掛農機監理總站牌子)。
農機監理總站的主要職能是:組織農機生產檢查;承擔農機技術檢驗標準、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辦法、農機作業規程等監理法規的研究、起草和論證工作;承擔農機事故統計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協助地方處理重、特大農機事故;組織開發農機監理裝備,推廣農機監理所需的儀器、設施和設備;組織編寫農機宣傳材料和農機監理人員培訓教材;開展農機監理人員培訓與業務交流活動;承擔農機監理計算機軟件開發和組織農機監理信息網絡建設工作;承擔農業機械化管理司交辦的其他農機監理工作。